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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国家外汇管理局系统具有外汇检查处罚权单位名单的通知

时间:2024-06-26 19:51:00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8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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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国家外汇管理局系统具有外汇检查处罚权单位名单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


关于下发国家外汇管理局系统具有外汇检查处罚权单位名单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深圳分局:
为使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外汇查处工作法制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具有行政处罚权的外汇管理分支局重新进行了审核,现将审核后的国家外汇管理局系统具有行政处罚权的单位名单公告如下:
国家外汇管理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分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分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分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塘沽分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分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石家庄、廊坊、承德、邯郸、秦皇岛、唐山、邢台、衡水、沧州、保定、张家口分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山西分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太原、大同、朔州、沂州、阳泉、榆次、离石、临汾、运城、长治、晋城分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内蒙古分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包头、赤峰、呼和浩特、哲里木、呼伦贝尔、兴安、伊克昭、锡林郭勒、阿拉善、乌兰察布、巴彦淖尔、乌海分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辽宁分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沈阳、大连、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鞍山、抚顺、本溪、丹东、营口、锦州、辽阳、盘锦、阜新、铁岭、葫芦岛、朝阳分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吉林分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长春、吉林、延边、四平、辽源、通化、白山、松原、白城分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黑龙江分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鸡西、鹤岗、双鸭山、大庆、七台河、绥化、伊春、黑河、大兴安岭分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苏分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南京、盐城、淮阴、宿迁、南通、无锡、苏州、连云港、扬州、常州、镇江、徐州、泰州分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江宁、六合、东台、射阳、大丰、淮安、启东、通州、如东、如皋、海安、锡山、江阴、宜兴、昆山、吴江、张家港、常熟、吴县、太仓、连云港开发区、邗江、仪征、高邮、兴化、姜堰、泰兴、靖江、丹阳、句容、新沂支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分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杭州、宁波、温州、嘉兴、湖州、绍兴、金华、衢州、丽水、台州、舟山分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安徽分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合肥、芜湖、马鞍山、蚌埠、淮北、淮南、铜陵、安庆、黄山、阜阳、滁州、六安、宿州、巢湖、宣州、池州分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分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厦门、莆田、三明、龙岩、福州、宁德、南平、泉州、漳州分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西分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新余、南昌、九江、上饶、抚州、宜春、吉安、赣州、景德镇、萍乡、鹰潭分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山东分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枣庄、烟台、泰安、潍坊、济南、青岛、日照、莱芜、聊城、德州、淄博、滨州、威海、东营、荷泽、临沂、济宁分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南分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郑州、洛阳、新乡、许昌、南阳、周口、信阳、开封、安阳、漯河、焦作、平顶山、商丘、驻马店、濮阳、三门峡、鹤壁分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北分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武汉、襄樊、鄂州、孝感、黄冈、黄石、咸宁、荆州、宜昌、恩施、十堰、荆门分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南分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长沙、湘潭、株州、益阳、岳阳、常德、张家界、吉首、娄底、怀化、衡阳、邵阳、郴州、永州分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分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分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韶关、清远、梅州、揭阳、汕头、汕尾、潮州、惠州、东莞、江门、中山、佛山、肇庆、云浮、阳江、茂名、湛江、河源、广州、珠海分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分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口、三亚、洋浦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分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北海、玉林、百色、钦州、河池、防城港、贵港分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阳朔支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贵州分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贵阳、遵义、安顺、都匀、凯里、毕节兴义、六盘水、铜仁分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云南分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昆明、大理、红河、曲靖、保山、文山、玉溪、楚雄、思茅、昭通、东川、西双版纳、德宏、临沧、迪庆、努江、丽江分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四川分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成都、乐山、德阳、南充、宜宾、泸州、绵阳、自贡、隧宁、雅安、攀枝花、广元、内江、达川、广安、巴中、凉山、甘孜、阿坝分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分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万县、涪陵、黔江分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西藏分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喀则、樟木、阿里分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分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西安、咸阳、铜川、汉中、安康、宝鸡、渭南、商洛、榆林、延安分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临潼支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甘肃分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兰州、白银、定西、天水、平凉、庆阳、陇南、临夏、金昌、甘南、酒泉、武威、张掖、嘉峪关分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青海分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西宁、海东、海西分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分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石嘴山、银南、固原分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分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乌鲁木齐、昌吉回族自治州、石河子、哈密地区、吐鲁番地区、克拉玛依、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阿勒泰地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阿克苏地区、喀什地区、和田地区、克孜勒苏克尔柯孜自治州分局




1997年10月15日

抚顺市体育市场稽查办法

辽宁省抚顺市人民政府


抚顺市体育市场稽查办法


抚顺市人民政府令
第110号
《抚顺市体育市场稽查办法》业经2005年2月21日市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
市长 刘强
二○○五年二月二十四日
第一条 为了加强体育市场管理,规范体育市场稽查工作,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抚顺市体育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体育市场稽查,是指体育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体育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体育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的行政执法行为。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体育市场稽查工作。
第四条 体育市场稽查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体育行政管理部门是体育市场的主管部门,其所属的体育市场稽查机构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体育市场的稽查工作。
第六条 体育市场稽查机构的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体育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依法对体育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
(三)保护合法经营,制止和查处体育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第七条 体育市场稽查机构对下列从事体育经营活动的行为进行监督与检查,对违反体育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理:
(一)体育经营活动备案情况;
(二)内部经营管理制度及其执行情况;
(三)有关从业人员职业培训情况;
(四)从事体育技能培训、指导、裁判、安全救护等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情况;
(五)体育场地、设施的规范、安全和正常使用情况;
(六)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射箭、拳击、武术、柔道、跆拳道、射击、游泳、举重、摔跤、水上项目、冰雪项目、空中项目、攀岩、摩托车、漂流、潜水、轮滑、滑板、气功、蹦极、卡丁车、飞镖、体操)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符合国家标准情况;
(七)事故处置及死亡报告制度执行情况;
(八)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稽查的其它情况。
第八条 体育市场稽查机构及其稽查人员在体育市场稽查工作中,应当依法履行职责,秉公执法,清正廉洁,严格保守经营者的商业秘密。
第九条 体育市场稽查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经过培训、考核,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后,方可从事体育市场稽查工作。
第十条 体育市场稽查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稽查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第十一条 体育市场稽查人员在稽查工作中有下列情况的应当回避:
(一)与被稽查单位或者个人有利害关系的;
(二)与被稽查单位有关人员或者被稽查个人有近亲属关系的;
(三)与被稽查单位或者个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
第十二条 体育市场稽查机构应当建立体育市场稽查档案,根据体育市场经营活动情况,制定年度体育市场稽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 体育市场稽查可以采取书面稽查、实地稽查等方式进行。
实施体育市场稽查时可以对有关情况和资料进行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等。
第十四条 体育市场稽查机构应当在实施稽查3日前,向被稽查单位或者个人下达稽查通知书。但有群众举报和有证据认为经营者在违法行为或者违法嫌疑的除外。
第十五条 体育市场稽查机构实施稽查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2名以上的稽查人员共同进行,并出示行政执法证件;
(二)告知稽查的范围、内容及要求;
(三)现场检查或者调查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由稽查人员和经营者签名或者盖章。
第十六条 体育市场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体育市场稽查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视情节轻重,给予下列处罚:
(一)从事体育经营活动,拒不办理体育经营活动备案的,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不能确保体育场地或设施规范、安全和正常使用的,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三)聘用未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人员,从事体育技能培训、指导、裁判、安全救护等工作的,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四)从事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其经营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七条 伪造、涂改、转让、出租、出借、买卖体育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由体育市场稽查机构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八条 未执行事故处置及死亡报告制度的,由体育市场稽查机构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九条 体育市场稽查机构在办理体育市场违法案件时,认为应当追究经营单位有关责任人员行政责任的,可以建议其所在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行政监察机关给予有关责任人员相应的行政处分。
第二十条 拒绝、阻碍体育市场稽查人员依法履行职务,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相应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 体育市场稽查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

【案情】
2009年5月14日,云南省巧家县茂租乡鹦哥村村民李昌国(李昌奎兄长)与陈礼金(王家飞母亲)因收取水管费的琐事发生争吵打架,陈礼金称李昌奎家人曾于2007年托人到陈家说媒,但遭到陈家拒绝,为此两家积有矛盾。
  因感情纠纷一直想报复王家飞的李昌奎得知后,从四川西昌赶回巧家县茂租乡鹦哥村,5月16日下午1点在王廷金(王家飞父亲)门口遇到王家飞(18岁)及其弟王家红(3岁),李昌奎以两家的纠纷为由同王家飞发生争吵抓打,抓打过程中李昌奎将王家飞裤裆撕烂,并在王家厨房门口将王掐晕后实施强奸。
  王家飞在遭到李昌奎的强暴后被其使用锄头敲打致死,并随后被拖至内屋,懵然不懂年仅三岁的王家红被李昌奎倒提摔死在铁门门方,并随后将姐弟二人用绳子把脖子勒紧,李昌奎在制造血案之后逃离现场。经鉴定王家飞、王家红均系颅内损伤伴机械性窒息死亡。
2010年7月15日云南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判处以强奸罪、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判处李昌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1年3月4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强奸罪、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判处李昌奎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终审判决。
【案情分析】
李昌奎当众将王家飞裤裆撕烂涉嫌构成猥亵、侮辱妇女罪;
李昌奎将王家飞在王家厨房门口将王掐晕后实施强奸涉嫌构成强奸罪;
李昌奎将王家飞强暴后使用锄头将其敲打致死涉嫌构成故意杀人罪并且在死者家里实施犯罪行为情节恶劣社会影响极坏;。
李昌奎将年仅三岁的王家红倒提摔死在铁门门方涉嫌构成故意杀人;
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性质最恶劣的少数犯罪之一。必须从重从快严惩。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属于情节严重的,应当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如出于图财、奸淫、对正义行为进行报复、毁灭罪证、嫁祸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动机而杀人;利用烈火焚烧、长期冻饿、逐渐肢解等极端残酷的手段杀人;杀害特定对象如与之朝夕相处的亲人,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知名人士等,造成社会强烈震动、影响恶劣的杀人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具有下列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强奸妇女情节恶劣的。
强奸妇女情节恶劣主要是指利用残酷的暴力手段如捆绑、捂嘴、卡脖等强奸妇女的;在行奸过程中肆意蹂躏妇女的;长期多次对某一妇女进行强奸的;强奸精神病患者、严重的痴呆症患者、孕妇、病妇的;等等。
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综上所述李昌奎涉嫌构成猥亵、侮辱妇女罪、故意杀人罪杀害两人、强奸罪手段残忍,社会影响极坏数罪并罚,应该判处死刑立即执行。